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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顺风车纠纷:司机中途要求乘客下车,法律责任如何认定?

发布日期:2026/9/28 18:38:59      来源:法治日报 小强热线浙江教科 尚法昆山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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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坐就滚下去!”
近日,两名高中生坐顺风车
遭司机半路赶下车事件
引发热议
      据媒体报道,9月12日16时许,浙江温州的龙先生在哈啰顺风车平台下单,预约拼车送两个上高中的女儿回家,订单费用27.8元。下单后,他提前致电司机确认行程,司机告知要顺路去动车站再接一名乘客,龙先生表示同意。
      当天16时40分,两个女孩顺利上车。17时许,龙先生打电话询问孩子行程,孩子告诉他车上坐满了,空间有点拥挤。龙先生这才了解到,原本约定只额外搭载一名乘客,实际搭载了两名,整车一共5人。
      龙先生联系司机沟通此事,质疑其擅自多拼一人存在安全隐患,司机却称“顺风车就是这样,不坐就滚下去”,随后将两名女孩赶下车。
      两名女孩在一店主帮助下重新叫车,直至当日19时左右才到家。龙先生向哈啰平台投诉后获退车费,平台已对该司机账号封禁。
顺风车订单达成后
司机中途将乘客赶下车,是否违约?
家长为未成年人代下单顺风车
平台对未成年人独自乘车
有无特别的安全审核与风险提示义务?
来看律师怎么说↓
      顺风车订单达成后,司机无正当理由中途将未成年乘客赶下车,是否构成违约,需要承担哪些民事赔偿责任?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大成金融行业委员会家事法与企业传承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张慧敏表示,乘客方在平台下单并支付费用,司机接单,双方即成立合同关系,司机作为承运人负有将旅客安全、及时送达约定地点的义务。司机未经协商就擅自超约定载客,又强制乘客中途下车,构成单方违约。乘客有权主张全额退还已付车费,司机还需向乘客方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如乘客被迫重新打车回家的额外交通费等)。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六条规定,若司机的公然侮辱导致乘客人格受损,或司机甩客行为导致未成年人处于危险境地,对乘客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乘客方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顺风车和网约车在法律定性上有何区别,平台的安全保障义务标准是否不一样?
      张慧敏律师表示,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因此,平台对于网约车要承担更多保障义务。如针对车辆,平台要确保其安装了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等;针对驾驶员,平台要确保其具有驾驶证和网约车驾驶员证。平台还需对网约车派单、行程监控、投诉、应急处置的全过程负责。
      而顺风车并非平台营运车辆,在该模式下,车主系承运人,平台仅为信息中介。因此,平台对于顺风车承担的是信息中介角色的安全保障义务,核心在于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如进行司机背景审查、车辆审核、行程监控、紧急求助响应、投诉处理等。
      家长为两名未成年人代下单顺风车,平台对未成年人独自乘车有无特别的安全审核与风险提示义务?
      张慧敏指出,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暂未对未成年人使用顺风车、网约车服务作出具体规定,但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原则,平台应完善未成年人乘车身份核验、行程实时共享、异常风险预警等常态化保护功能,对未成年人单独乘车、深夜乘车等情形进行风控,要求驾驶员须询问监护人联系方式、征得同意并留存记录等。
      事实上,部分主流顺风车平台已出台规定,限制无陪同的未成年人用车,但相关规定在实践中可能未得到彻底履行。有关未成年人使用顺风车、网约车服务的保障规则,有待监管和平台进一步完善、明确。
若被中途甩客的未成年人
及其监护人提起维权诉讼
需要收集哪些证据来主张权利?
律师建议↓
      若乘客方有意提起维权诉讼,建议围绕用车全流程,重点收集下列关键证据:
      订单信息:平台订单截图,证明时间、路线、费用、拼车约定等信息。
      沟通记录:与司机的通话录音、车内录音录像、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司机多拼客、存在言语威胁。
      行程证据:行车轨迹截图、下车地点照片,证明司机的甩客行为。
      损失凭证:重新打车的订单、发票,证明乘客因司机违约行为承担的额外支出。
      平台处理记录:投诉截图、客服回复、平台处罚通知等。
      证人证言:同乘乘客、路边店主、后续司机等人的证人证言,证明未成年人被辱骂、被甩客的全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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