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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双语科普试点单位增扩

发布日期:2010/1/8 13:51:59      来源: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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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国科协、国家民委将承担少数民族双语科普试点工作的试点单位增扩到了6个省份的民族地区和6个民族院校,旨在通过科协、民委、民族高等院校等单位协作配合,在开发、编制、集成少数民族科普资源,推动双语科普资源共享和使用,建立大学生双语科普宣传队等方面进行尝试和探索,尽可能为同语种地区开展少数民族科普宣传提供资源共享服务,进一步总结“双语”科普工作的经验和有效模式。
    2008年,中国科协、国家民委联合开展共建少数民族双语科普试点工作。首先承担试点工作的有海南、辽宁、湖南等3个省份的民委、科协和大连民族学院、北方民大、西北民大、西南民大等4个民族院校。2009年,中国科协和国家民委继续实施少数民族双语科普试点工作,选择少数民族人口多而且经常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科普工作基础好的6个州、县和愿意在大学生科普实践方面进行探索的部分民族高等院校开展联合试点工作,同时在部分民族院校和民族地区为双语科普资源建设基地试点。
  2009年少数民族双语科普试点工作安排具体包括:内蒙古通辽市科协与内蒙民大联合承担蒙汉双语科普试点;吉林延边州科协与大连民院联合承担朝汉双语科普试点;海南省五指山市科协与民宗局、琼州大学联合承担黎汉双语科普试点;云南省红河州科协与西南民大联合承担彝汉双语科普试点;甘肃省天祝县科协与西北民大联合承担藏汉双语科普试点;新疆吐鲁番市科协与民宗局联合承担维汉双语科普试点;在西北民族大学、西南民族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新疆吐鲁番设立藏汉、蒙汉、维汉双语科普资源建设基地。北方民族大学配合2009年少数民族双语科普试点工作实施,将组织少数民族大学生科普宣传队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探索大学生科普活动。
  在2009年12月28日召开的全国少数民族科普工作队培训会上,中国科协和国家民委部署了试点工作。2009年底至2010年9月,各试点单位将结合试点地区、院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试点工作,总结试点经验。省级科协和民委协调指导。中国科协和国家民委将不定期地进行督促检查。预计在2010年10月,中国科协和国家民委组织开展总结交流。
  科协、民委、高校三方面力量,通过共建少数民族双语科普试点工作形成了合力,整合共享社会各方面的科普资源,探索民族地区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的有效体制和机制,建立具有少数民族特色的科普工作格局,将会在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和谐发展的进程中发挥更显著的作用。 
                   (来源: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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