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科协〔2012〕73号
关于转发中国科协《关于开展全国
“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和省科协《关于做好2012年“金桥工程” 项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企事业科协,各区科协:
现将中国科协《关于开展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和省科协《关于做好2012年“金桥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市科协《关于做好2012年度“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和“金桥工程”项目立项申报的通知》(武科协〔2012〕21号)做好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拟参加“第八届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的“金桥工程”项目,请将《第八届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金桥工程”项目参展表》(相关表格在省科协网站下载www.hbkx.org.cn),项目涉及照片及文字说明用电子文档于8月5日前报送市科协汇总;
2、拟推荐参评中国科协“讲、比”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单位,请将推荐表格电子版(相关表格在中国科协网站下载www.cast.org.cn)8月15日前报市科协汇总,初审后根据中国科协、省科协名额分配情况填报纸质版;
3、市科协将参照中国科协、省科协文件精神对全市企事业科协、各区科协及所属企业科协开展的“讲、比”、“金桥工程”活动进行表彰,请9月底前填写《申报武汉市科协2012年度“讲、比”竞赛项目表》和《申报武汉市科协2012年度“金桥工程”重点项目表》(相关表格在市科协网站下载www.whkx.org.cn),报武汉市科协企事业部(纸质版或电子版均可)。
附件1、关于开展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12年“金桥工程”项目工作的通知
联 系 人:宋卫华 杨 萍
联系电话:65692040
地 址: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科技大厦1011室
邮 编:430023
E-mail:WHKXQSYB@126.com
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2年7月26 日
附件1:
关于开展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
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2012年04月17日
全“讲理想、比贡献”组办发〔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讲理想、比贡献”活动深入开展,营造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的良好氛围,中国科协、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决定开展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评选表彰工作,并召开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总结表彰大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名额
根据《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表彰奖励办法》(全国“讲理想、比贡献”组办发〔2012〕3号),在全国范围内,评选表彰2011—2012年度在“讲理想、比贡献”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有较强示范作用的300个先进集体(含企业专家工作站50个)、200名科技标兵、200名优秀组织者。
本届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评选表彰实行差额评选,先进集体、科技标兵和优秀组织者的差额率均为2%;各地及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分配名额推荐上报材料。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各地开展“讲理想、比贡献”活动情况,确定各地和国务院国资委的推荐名额(附件1)。
二、有关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关单位在本地区、本系统“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评选表彰工作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表彰奖励办法》的规定,认真做好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先进集体、科技标兵、优秀组织者的初评和推荐工作(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科技标兵和“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不能同时推荐)。
(二)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审查推荐材料,组织全国评审,公示评审结果,报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审批。
(三)推荐材料包括:①正式报送函(包括初评和推荐工作情况的说明等内容);②推荐名单;③推荐表(附件2、3、4)。
请按照《推荐表填写说明》(附件5)认真填写推荐表,上报的推荐表要求一式三份并签章齐全,同时报送推荐表的电子文本一套。
(四)为做好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总结表彰大会筹备工作,请各地认真做好2011—2012年度“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工作总结(包括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工作建议、下步打算等,字数在3000字以内),报送书面总结材料;认真填写《2011-2012年度“讲理想、比贡献”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附件6)。
(五)2012年9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工作总结和《2011-2012年度“讲理想、比贡献”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一并报送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科协)。
(六)本通知有关内容可在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下载。
联系单位: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国科协)
联系地址:北京市复兴路3号中国科技会堂1903房间
邮政编码:100863
联 系 人:赵 勇 袁秀东
联系电话:010—68571894
传真电话:010—68571893
电子信箱:qykxgzc@cast.org.cn
附件:
1、2011—2012年度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先进集体推荐表
3、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科技标兵推荐表
4、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优秀组织者推荐表
5、推荐表填写说明
6、2011—2012年度“讲理想、比贡献”活动有关情况统计表
全国“讲理想、比贡献”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2:
关于做好2012年“金桥工程”
项目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科协,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直属基层科协:
为切实发挥科协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动员和组织广大科技工作者,到企业去,到农村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结合,为我省社会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服务。现将2012年度“金桥工程”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2012年起,我省“金桥工程”项目改为分层管理。省科协负责重点项目的有关工作;市州科协负责一般项目的有关工作。
一、项目分类
1、重点项目是指年新增利税或年节约资金50万以上,由省科协“金桥工程”办公室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确认、汇总并报省科协。
2、一般项目是指年新增利税或年节约资金50万元以下,由各市州科协,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直属基层科协负责其审查、确认、汇总。
二、项目范围
1、围绕地区、部门或行业的发展,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论证的项目;
2、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开发,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项目;
3、开展技术推广,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项目;
4、符合节能减排、低碳经济、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项目;
5、淘汰落后产能,发展高新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的项目;
6、拥有专利的实用技术推广项目;
7、上年已经实施但未申报的项目。
三、项目管理
1、抓好典型。要抓住经济效益好、科技含量高、推广效益明显并能充分体现科协组织搭桥作用的项目以点店面,全面推进“金桥工程”活动的开展。
2、带动全局。要把“金桥工程”与“讲、比”活动有机结合,充分调动企业科技人员积极性,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把“金桥工程”与院士专家工作站建设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3、总结评比。要不断地总结开展“金桥工程”工作的经验,创新工作思路。要做好评比表彰工作,按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可从“金桥工程”项目产生的效益盈余中提取2—5%作为奖励经费。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分层奖励。
4、2012年“金桥工程”项目。参展及评选工作,已纳入“第八届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展板数为30个左右。全省学会和基层科协10个左右,市州科协20个左右。各地申报参展项目一般不超过3个。
四、填表说明
1、表1为《省科协“金桥工程”重点项目分配表》,工作基础好,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多报。
2、表2为《省科协“金桥工程”重点项目登记表》,表中服务类别是指决策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攻关、技术转让、产品开发、扶持乡镇企业、扶贫等;“社会效益”包括环境保护、安排就业等;跨省、跨学科的项目可另附说明。要求一式2份并盖章。特别突出的项目可另附500字左右文字说明材料。
3、表3为《第八届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金桥工程”项目参展表》,请将表3项目涉及照片及文字说明用电子文档于当年8月5日前报送省科协“金桥工程”办公室。
4、重点项目登记表要求将电子文档于当年11月底前报送省科协“金桥工程”办公室。
地 址:武昌八一路9号省科协办公楼8楼咨询中心
电子邮箱:hbjqgc@yahoo.com.cn
邮 编:430071 电 话:027—87317560
传 真:027—87312687 联系人:莫 华 张 恒
附件:1、表1省科协“金桥工程”重点项目分配表
2、表2省科协“金桥工程”重点项目登记表
3、表3第八届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 “金桥工程”参展项目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