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我行动,低碳新生活”。6月13日,“2011年湖北省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在武汉洪山礼堂举行。
本次宣传周总结和宣传了湖北省“十一五”节能成就,为“十二五”节能减排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贯彻新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举办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及节能服务成效展示。“十一五”期间,湖北省节能减排取得了重大进展,2010年与2005年相比,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21.67%,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全省“十一五”单位GDP能耗下降20%的目标任务,超额完成情况位于北京市之后,位居全国第二。
湖北省发改委副主任甄建桥说,湖北省能源资源匮乏,是一个缺煤、少油、乏气的省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重要阶段,抓好节约能源工作,不仅是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的需要,也是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而紧迫地长期战略任务。据悉,《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已由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2日修订通过,自6月1日起施行。
会议通报了今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低碳新生活,公共机构做表率”,开展“低碳体验日”、“抵制过度包装,引领绿色消费”专项活动、废旧灯管、电池回收等活动。
“2011年湖北省节能宣传周”活动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主办,湖北省节能监察中心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