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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科协人的企盼 科技界的春天

发布日期:2011/4/20 14:23:39      来源:东西湖区科协 责编 胡维娜 潘菁伶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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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科协网讯  2011年1月19日,新修订的《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湖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表决通过,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培育一批知条例、用条例的骨干,确保《条例》的顺利实施,东西湖区科协于4月15日召开学习贯彻《条例》暨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会议,区科协主席、副主席,区属学(协)会秘书长、各街道、办事处(园区)、区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各单位科协、科技分管领导、秘书长参加了培训会议。
    首先,区科协专职副主席唐卫星同志传达了武汉市2011年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他说,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岳勇出席武汉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各区、各成员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大力推动全民科学素质工作深入开展;要将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和要求,切实纳入到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各区、各牵头单位“十二五”发展规划之中;要围绕主题活动、重点人群,稳步推进《科学素质纲要》的实施;做到科学素质工作机制要有新途径,科学素质主题工作要有新突破,重点人群科学素质工作要有新举措,科学素质工作基础建设要有新提升。 
    会上,各单位就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迎检准备工作情况进行了经验交流。自2月18日我区召开创建2011—2015年度全国科普示范区迎检动员会议后,全区各单位在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明确重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全力做好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迎检各项工作。辛安渡办事处在着力开展春耕生产科技服务的同时,将科协通讯员队伍延伸到农业大队、社区及部分二级单位,实现科普宣传工作全覆盖。吴家山街将科普经费预算增至20万元,把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和迎检工作经费纳入到街道财政预算中,继续加强对科普宣传栏、科普图书室(活动室)等硬件设施的建设。长青街对照《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测评指标》,加大整改力度,对不符合标准的社区科普宣传栏进行了重建。区农科所进一步丰富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基地展览内容,健全科普宣讲员队伍。
    会议还就评选东西湖区第三届优秀科协工作者进行了民主推荐。
    最后,区科协党组书记、主席朱少鄂为全区科协系统干部作学习贯彻《条例》培训讲座。他从为什么要重新修改、制订、颁布新的《条例》;重新修订《条例》的法律依据以及党和国家相关方针政策与来自各方面的舆论支撑;《条例》修订的重点是什么;如何解读、领会修订后的《条例》等多个方面作了详细讲解。讲座深入浅出、事例翔实、分析透彻,为全区科协干部在今后工作中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的意义、如何准确把握《条例》的实质,以及怎样确保《条例》在实际工作中取得实效上了生动的一课。
    朱主席强调,在法律的保护与支持下,科协组织将沿着法制的轨道不断发展壮大;科协工作将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把握关键、突出重点、刷新靓点、全面推进;科协事业将在法律的支撑下更加坚挺、更加稳固、更加生机蓬勃。
    朱主席指出科协系统在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条例》活动中要做到六个注重:一是要注重争取领导与相关部门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要注重策划、抓好落实;三是要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四是要注重实效、不走过场。要看学习主要内容掌握没有,工作环境与条件改善没有,科普服务能力提升没有,科技工作者合理诉求解决没有;五是要注重经验总结,培植先进典型;六是要注重信息反馈,及时传输报道学习宣传《条例》的进展情况。
    与会者纷纷表示,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将学习宣传《条例》工作与当前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学习好、宣传好、使用好《条例》,以高度的责任感,昂扬的斗志,扎实工作、积极进取,努力开创科协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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