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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甸区]学习新《条例》 提高新认识——蔡甸区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的基本作法之一

发布日期:2011/7/21 10:46:01      来源:蔡甸区科协 艾民政 责编 胡维娜 潘菁伶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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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科协网讯  蔡甸区地处武汉市城郊,所辖11个街乡镇、288个村、45万人,版土面积1100平方公里。今年1月19日,《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简称《条例》)经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改通过后,在区委、区政府领导和支持下,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广大科技工作者进行认真学习,广泛宣传,积极落实,不断推动科协工作蓬勃向前发展,促进了全区科普事业跃上新台阶。继2007年成功创建成全国科普示范区和去年被命名为湖北省科普示范区后,今年五月又获得全国科普示范区的殊荣。
    今年1月新《条例》公布后,区科协及时向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领导作了汇报,省政府关于《湖北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的实施意见下发后,区长谢宗孝和副区长孙远松先后作了批示。区科协按照省政府的文件精神,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学习宣传,不断提高新《条例》在全社会的知晓率,不断提高对贯彻新《条例》的认识。一是把学习新《条例》纳入了今年区科协学习宣传活动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新《条例》一公布,区科协就及时给机关工作人员每人印发了一份,供大家自学。同时,组织机关干部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区人大常委会常委、区科协主席陈祖国就个人学习体会作了交流,并就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进行了部署和安排。二是把新《条例》作为重要内容,编印了1500本《科普手册》,免费赠送给区“四大家”领导和区直各部门,并分发到区属各学会、协会及各街、乡镇、村和社区,为广大干部群众提供学习读本。三是充分利用科普画廊宣传新《条例》,区科协印制了新《条例》,在蔡甸城关3处科普画廊内进行张贴,向广大市民进行宣传,供广大市民学习。
    经过半年多时间的学习宣传,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和市民尤其是科技工作者与科协会员对新《条例》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认为新《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科协组织的性质、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指明了今后科协工作的任务、目标和方向,进一步规范了科协事业发展的法律保障措施,使大家更加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身感他们从事的科协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大家进一步认识到学习贯彻落实新《条例》是做好新时期科协工作,加快科普事业发展的需要;是加强科协自身建设,壮大科协队伍的需要;是依法推进科协工作,不断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的需要。因此,必须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依法依规抓好科协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科协组织和广大科技工作者的作用,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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