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科协

一线传真

[洪山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思考

发布日期:2011/10/11 15:00:34      来源:洪山区科协 责编 胡维娜 王婧      作者:wangjing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市科协网讯  一、食品安全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
    l、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农业种植业、养殖业产品形成周期相对较长,在这一农畜产品形成过程中,外界对其品质的影响是时时刻刻发生的。一是立地环境受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及生活废弃物的影响,造成土壤、灌溉水、大气污染,有害  有毒物质超标,从而影响农渔畜禽的产品质量。二是违规使用动植物激素和过度使用化肥、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为了提高农产品产量,改善品质,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及其它微量元素,应该是可以的,也是现代科学技术服务于生产实际的趋向。但都分生产者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或科技知识的限制,没有很好地掌握施用量、施用时间和施用方法,造成大量滥用或过度使用,导致农业生态环境的恶化,其残毒物污染了土壤、水源和农产品。
    2、食品加工储藏运输中的影响。一是食品添加剂的使用严重影响食品安全,“面粉增白剂”、“大米增稠剂”、“瘦肉精”在人们生活中影响广泛。cc三聚氰胺奶粉”、“苏丹红鸡蛋”、“染色馒头”、“染色茄子、大米”、“瘦肉猪”等事件,都是非法使用添加剂造成的。二是违法生产假冒伪劣食品仍时有发生。“地沟油”流入小餐馆、“毛发水酱油”、“吊白块粉丝”、“甲醛白酒”、“增塑豆腐”,绷紧了市民的神经,时时设防而防不胜防。三是食品在储藏运输中受气候卫生条件的影响,易发生霉变、致病微生物、理化性状改变等二次污染状况。
    3、监管体系运行不顺畅。一是多部门“多头管理”的局面难以形成合力。目前,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采取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农业等部门分阶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监管模式。相互推诿,相互交叉的现象时有发生,甚至出现监管盲点和真空地带,监管体系运转不顺畅,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致使八九个大盖帽管不好一头猪,十几个部门管不好一块豆腐、一张餐桌。二是监管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参差不齐。定性检测和定量分析的专业人员,尤其是掌握定量分析技术的专业人员不足。检测设备不能适应食品安全监管快速发展的需要,尤其是基层检测中心的检测手段还处于较低水平。三是业务经费不足,检测成本过高。面对市场上品种繁多的食品,要实现品种和项目全覆盖检测难度较大,即使是进行随机抽样批次检测,其执法经费也是入不敷出。
    4、逐利思想及道德滑坡的影响。改革开放30多年来,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其思想道德水平不但没有同步提升,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出现倒退和滑坡。拜金主义抬头,正义感缺失,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等现象,为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提供了最根本的滋生土壤。其深层次的社会原因是资本与利润产生悬殊差距的诱惑,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滑坡和企业商家违法成本太低。
    二、保证食品安全的对策与措施
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是一个复杂而宠大的系统工程,不是靠一个地区、几个部门、一批执法人员就能解决的,应该以系统工程的理念合作应对,共同构建食品安全的绿色长城。
    1、增强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良好的食品安全意识是杜绝和根治问题食品的基础。一是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生产者、经营者的自我约束、自律自纠意识。不违规使用可能影响严品质量的农业投入品和其它添加剂等化学物质。二是强化仃政首长和监管部门的责任意识,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问责范围,甚至可行使食品安全一票否决权。三是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对问题食品的鉴别能力和理性消费的自觉性,积极参与广泛的群众监管网络,举报并抵制问题食品。
    2、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一是对经营食品的业户进行“户口档案”管理,防止不具备经营资格,带有传染疾病的人员进入业内。二是实行食品安全追溯机制,层层建立产品质量跟踪体系和身份证制度,以便在出现质量安全问题时,对生产、加工、储运、销售等环节进行追根溯源。三是建立食品安全评估机制,形成食品安全评估和防范系统,将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与信息技术、网络通讯等相结合,构造检测信息共享平台,发挥高科技手段在食品安全中的作用。四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有关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披露,应该经过权威部门的检测分析和科学论证,为消费者营造可信的消费信息发布环境,实事求是地做好消费预警和预防工作,杜绝新闻媒体及其工作者时有的夸大事实,制造“影响”的新闻效应,打造一个健康的媒体报道平台。
    3、实行“高压”的监管方法。一是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户严把“入业关”,不能以“减少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等服务措施,而降低准入门槛,否则,就是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不负责任。二是对违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单位和个人,实行最严厉惩处措施和食品安全“高压线”政策,鼓励和支持消费者权益受损时索赔10倍甚至更多。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大违法成本,形成食品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使其时时刻刻面临“倾家荡产”的危机之中,而自觉守法经营。对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者,除进行经济赔偿外,应从重从快追究刑事责任直至死刑,彰显法律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4、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体系。在我市目前监管体系的基础上,可否在体制上整合组建立统一有序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分级分层次进行监督管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中介组织、行业协会在处理一般性管理职能中的作用,而将行政执法权集中到一个行政执法机构执行,提高其行政地位和权威性。形成企业自我约束,行业诚信自律,政府强力管理,社会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把食品安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Copyright © 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赵家条144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2213号    ICP备案号: 鄂ICP备19013409号

邮编:430010 电话:(027)65692271 传真:(027)65692036 网站编辑部:(027)82842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