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各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深化我市“百万市民学科学”品牌,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努力提升公民科学素质,推动武汉高质量发展,根据《武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就2018年武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科普项目征集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旨在鼓励社会力量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组织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科普事业,共同培育科普品牌,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开创科普工作新局面,在全社会不断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促进我市公民科学素质的稳步提升。
二、征集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我市年度科普工作重点与本地区、本单位科普宣传实际,围绕节能环保、安全健康、科技创新、科普惠民、智慧生活等主题内容,统筹安排,组织申报有影响、有特色的重点项目,以推动我市“百万市民学科学”科普品牌建设。
2.坚持联合协作、创新思路的原则。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增强“大联合、大协作、大科普”的意识,创新工作思路与运行机制,利用有限的科普经费,集成更多的活动资源,更好地保障科普项目的实施,逐步建立多渠道投入的长效机制。
3.坚持注重实效、择优立项的原则。以项目实施效果为申报立项的重要依据,对论证充分、内容务实、基础条件好、可操作性强的项目优先立项支持。
三、征集对象
各市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以及从事科普活动的、具有法人资格且具备完善的财务、档案管理制度的相关单位。
四、征集范围
本年度征集项目主要包括:
(一)科普活动类
1.科普教育基地、市属学会等品牌特色科普活动(项数:30项;经费额度:3万元以内/项)
(二)科普平台建设类
2.街道科普公园建设(项数:1-2项;经费额度:10万元以内/项)
(三)科普作品创作类
3.原创性科普图书(项数:10项;经费额度:5万元以内/项)
五、申报要求
1.本次项目征集不接受个人申报。超出征集范围的项目申报将不予受理。各区科协可作为项目推荐单位或共建单位。
2.申报项目须导向正确、内容科学、构思成熟,实施方案真实可行、经费预算合理且在一年内可以完成项目预期目标。
3.科普作品创作类项目应为2016年1月1日以后正式出版发行或创作的原创性作品,且未获得过市财政科普专项资金资助,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先。
4.科普平台建设类项目应结合本单位资源及核心要素进行设计,申报时已完成构架设计方案和可行性论证,能合理利用本单位现有的资源,有机融入科普元素,并确保后续工作与活动的可持续性与科学推广。
5.项目入选及经费额度均由专家组评审确定。项目一经采用,市科协将与申报单位签订协议书,进一步明确双方权责。同时,根据申报单位的选题难度、活动开展的深度和实效性,按照财政资金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资助。鼓励申报单位配套项目资金。项目完成后,申报单位须向市科协报送项目总结报告与经费决算情况。
6.请各申报单位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填写《2018年度武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科普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印证资料一式3份签字盖章,于2018年7月31日前报市科协科普部并提交电子文本。
联系人:吴宇明 苏逸飞 65692049 65692036(传真)
电子邮箱:whkxpjb@126.com
通讯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1083号市科协科普部
下载附件:2018年度武汉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科普项目申报表
武汉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