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财政部、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联合部署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工作,我省武汉市被纳入试点城市,购买新能源汽车最高每辆将获60万元的财政补贴。
据介绍,纳入节能和新能源汽车试点推广范围的城市包括北京、上海、重庆、武汉、长春等13个大城市,鼓励试点城市首先在公交、出租、公务、环卫和邮政等公共服务领域推广使用节能和新能源车。
中央财政将对购置节能和新能源汽车按照与同类传统汽车的基础差价,并适当考虑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给予一次性补贴。
具体的补贴标准为:小型汽车类,混合动力车补贴5万元/辆,电动车补贴6万元/辆,燃料电池车补贴25万元/辆;大型汽车类,混合动力车补贴42万元/辆,电动车补贴50万元/辆,燃料电池车补贴60万元/辆。
同时,地方财政也将安排配套资金,对设施建设和维护费用给予补助。四部委要求各试点城市相关部门尽快成立推广试点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在全国范围内采购招标。
(来源:湖北日报)
武汉列入新能源汽车试点城市
发布日期:2009/6/16 14:51:01 来源: 作者: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