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和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人民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在抢抓机遇中阔步前行,在迎接挑战中砥砺奋进,胜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新的重大成就。
这五年是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人民生活明显改善的五年。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605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5831元,年均分别增长12.8%和13.5%。新增城镇就业352万人,转移农业劳动力244万人。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狠抓节能减排,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幅超过30%,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减排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150%。环境保护专项治理成效显著,五年共关停产能落后的企业(生产线)715家,关停小火电机组121万千瓦,20万千瓦级以上火力发电机组全部实现脱硫。全省建成污水处理厂107个,日处理能力达到528万吨,基本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目标。青山-阳逻-鄂州和荆门循环经济区建设进展顺利,黄石、大冶、潜江、钟祥等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试点全面启动,一批生态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基地加快建设。6县(市)获得“国家首批绿色能源示范县”称号。大力推进生态工程建设,全省森林覆盖率由31.1%提高到38.4%。
突出转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以调整结构为核心的经济发展转型,实现科学发展与转型发展的有机统一。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进一步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培育发展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电子信息、汽车、石化、装备制造、食品5大产业年主营收入跨越5000亿元,新兴产业产值力争突破万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15%。扎实推进“生态湖北”建设,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比“十一五”期末降低16%、17%。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科技创新支持政策,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全省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以上。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做强武汉城市圈,做大“宜荆荆”、“襄十随”城市群,特大城市和大城市由6个增至15个左右,城镇化率达到52%以上。
大力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一是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襄阳、宜昌高新区创新发展。抓好省级高新区培育工作,重点建设10个左右国家和省级高新区。二是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关键技术培育、产业化推进、产业集聚、应用示范、创业投资引导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力争建成20个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项目,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突破2000亿元。积极申报和组织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加快形成新的竞争优势和经济增长点。三是以科技投融资、产学研合作、创新型企业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五大专项行动”为抓手,不断完善推进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强力推进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进一步完善节能减排管理机制和体系,狠抓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节能管理。继续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组织千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快实施百家企业节能工程。大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扩大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切实加强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及持续使用监管,坚决杜绝建而不用现象。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进一步深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支持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着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大幅减少资源、能源消耗。制定低碳试点省工作规划,在武汉城市圈建立低碳发展试验示范区,推进城市、社区、园区和企业“四级低碳试点”。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环保等低碳产业,推动低碳技术产业化。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开展碳汇造林。
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力度。推进“碧水工程”,加强“三库”、“三江”、“三湖”等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构建人水和谐的水生态系统。抓好山区绿化、平原绿化和沿路、沿江、沿湖绿化美化等生态工程建设,构建功能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加快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构建生态宜居的城市环境。推进农村环境综合连片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畜禽养殖、水产养殖污染防治,构建优美整洁的农村环境。积极争取生态补偿政策和项目,逐步扩大在全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范围。
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启动和实施重大人才政策和人才工程。依托国家及省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和完善从基础教育到专业培训的梯级创新型人才资源储备。建立工资报酬与贡献挂钩的分配机制,鼓励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分配。加快培养和聚集高层次科技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高素质管理人才、高技能实用人才,争取更多的人才进入国家人才计划,努力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生动局面,使科教人才成为湖北最重要的品牌、最突出的优势。继续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
加快建设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积极开展股权激励和科技成果转化奖励、科技金融改革创新、新型产业组织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等试点示范,不断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在全国率先建立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落实“人才特区”建设措施,培养聚集一批优秀创新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研发和转化一批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做大做强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力争建成深化改革先行区、开放创新引领区、高端要素聚合区、创新创业集聚地、战略产业策源地,在推进自主创新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