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为了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提高公民的科学文化素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该法。该法适用于国家和社会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活动。开展科学技术普及,应当采取公众易于理解、接受、参与的方式。
2022年是《科普法》实施二十周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启《科普法》执法检查;
为更好地倾听民意、了解真实情况,此次执法检查也面向社会公众就《科普法》落实情况及对科普事业发展的个人看法开展问卷调查;
无论您是科普工作者,还是参与过科普活动的市民朋友都可以积极表达观点;
为科普事业法制化建设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