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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服务创业者超15万人

发布日期:2023/9/18 11:49:11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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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人大常委会将《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列为今年的重要监督项目。9月14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我市于1998年11月颁布实施《武汉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先后经过四次修订。报告指出,自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武汉市促进在汉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就地转化三年行动方案》《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尤其是2017年8月,市委、市政府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局,各区相应成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和科技成果转化局,形成上下贯通、横向协同、运转有序、执行有力的科技成果转化组织体系。
      报告指出,目前,全市认定10家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成新型研发机构27家,各类载体达到427家(其中国家级126家),服务企业超过1.4万家,服务创业者超过15万人;首创科技成果转化联络员制度,仅2021至2023两年多来,参与促成组织院士专家团队与行业龙头企业、金融机构、服务机构对接1335次,促成明显转化进展成果155个,通过建立成果转化中试平台、新型研发机构和组建各类创新中心等多举措搭建成果转化平台载体,为成果转化活动提供支撑。
      “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条例执法检查,是从制度建设着眼,助推我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举措。”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说。
      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科技成果供给能力有待提高、科技成果承接能力不足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系统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推进原创性引领性创新;推动科技金融赋能,为科创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适配度高的金融服务;强化法治宣传,提升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和准确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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